2010年浙江财经学院为考生释疑

2010年11月04日 14:46 校招办 点击:[]

一、关于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010年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分专业计划表,如有不同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关于2010年招生批次和专业
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达37个及20余个专业方向。今年我校普通本科有两个招生批次:财政学、税务、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六个专业为本科第一批招生,其余专业为本科第二批招生;我校的艺术设计、摄影专业列入艺术类第二批招生。
三、关于2010年招生录取方法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对1、2、3、4专业志愿按2分级差进行专业投档,4、5、6专业志愿视为并列志愿,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四、哪些专业录取时有单科成绩限制
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艺术设计、摄影六个专业在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英语专业要求110分(含)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艺术设计、摄影专业要求60分(含)以上。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在英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录取线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录取线(按5分一档降分) 至额满为止。
五、关于热门专业
我们认为热门专业和非热门专业是相对的,至于某一专业在某一年或几年的录取分数比较高,主要是由该专业的办学质量、师资力量、社会信誉、社会需求和行业收入等因素决定的。因此,热门专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参考我校前几年的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表,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实际情况填报专业志愿,切忌盲目追“热点”。
六、关于报考我校的优惠政策
1、学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面向录取我校的2010级新生设立新生“双财”奖学金,浙江省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高考成绩位居全省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的新生,免大学四年学费;位居全省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的新生,免大学三年学费;位居全省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的新生,免大学二年学费。
普通本科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10名的新生,免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2、浙江省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赛区一等奖者,或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
(3)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6名及其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经全省统一认定或测试,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考生。
七、关于奖学金制度
为了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造性。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奖学金制度。现设有“新生双财奖学金”、“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泰隆之星奖学金”等等。获奖面达40%,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人。
八、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生源地助学贷款:目前在贵州、甘肃、山西、江西、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等省市都有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均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的信用贷款,我校目前经办银行为工行杭州高新支行,学生根据银行要求提交贷款申请审批表、贫困证明、家长意见书等16份材料,学生及家长向银行承诺按季足额还款。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3)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35小时。目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有400多个,每生每月劳动报酬约150-280元不等。
(4)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根据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奖金为8000元/年.人,国家奖学金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都可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5)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奖金为5000元/年.人,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6)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3000元/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15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
(7)困难补助:一等800元/年.人,二等600元/年.人,三等400元/年.人;还有冬令御寒补助300元/年.人(或以衣物形式补助);意外事故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元/年.人。
(8)减免学费:减免学费主要是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在校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助)已低于学校所在地(杭州市)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在校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以上的,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额度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予以确定。
(9)绿色通道: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和《新生录取通知书》,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为保证贫困学生都能获得相应资助,学校规定每生每年至少享受一次资助。每年还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适当的伙食补贴等资助。
九、学生保险政策介绍
新生入校后即可自愿参加“学生平安保险”或“大学生医保”,同时,还可享受学校公费医疗报销。
十、关于学生转专业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把竞争激励机制和创新意识引入教学管理的全过程,改变高考专业定终身的现象,我校制定了转专业办法,对达到一定条件的学生给予转专业的机会。
十一、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实行各学科专业间的交叉渗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第一专业的同时,攻读第二个专业,以培养具有较宽广的知识和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拓宽就业途径,我校制定了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办法,学习成绩优良,达到一定条件的同学可申请同时修读另一个本科专业和学士学位,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可取得相应的证书。
十二、关于学校硕士点专业
我校现设有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 企业管理、经济史伦理学、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汉语言文字学、英语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15个硕士点,硕士点布局覆盖了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人文科学等三大学科门类。
十三、关于毕业生就业
学校把培养具有全面素质的高质量人才作为教学的根本目标,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的教学理念,将普通教学、基础教学、专业教学方面的教学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个性发展,使学生获得系统的知识和实践锻炼的机会。因此,我校培养的学生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性强,广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几年来,毕业生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就业,普遍受到政府机关、科研单位、以及大中型事业单位以及三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青睐。为帮助毕业生就业,学校设有专门的毕业生服务机构,通过一系列规范的措施来帮助和指导毕业生走向社会。因此,我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畅通,选择机会多,09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4.8%。
十四、关于2010年新生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普通本科每生每学年396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学年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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