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报考浙江财经大学的激励措施

2016年06月26日 10:45  点击:[]

一、优秀生的专业激励措施

第一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就读;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9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8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前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之一就读。

二、新生奖学金激励措施

学校面向录取的2016级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

浙江省第一批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各前1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第1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三、转专业和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根据学校现行的转专业制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3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分别安排在第2、3、4学期,主要针对品学优良,并为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有某些特长的学生提供了转专业的机会。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经本学院同意,拟转入二级学院考核,经全校公示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转出的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30%。

学校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实行各学科专业间的交叉渗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第一专业的同时,攻读另一个本科专业和学士学位,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可取得相应的证书,为您毕业后从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特长学生激励措施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浙江省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见义勇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 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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