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要求和《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规定,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核、笔试,现将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点击查看:附件1: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名单.pdf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29日16:00止。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7557480,87557456;传真:0571-89878890;邮箱:zsb@zufe.edu.cn。
考生个人笔试结果已同时发布在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中(网址:http://dexw.zufe.edu.cn/)。请各位考生用个人账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温馨提醒:拟录取考生须在7月8日之前(以寄出地邮戳或网上投递寄出时间记录为准)将《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未按要求邮寄材料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