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点击量: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决定2026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学生可报名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原本科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及本科专业类,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查询确定。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招生专业、计划

2026年计划招生310名,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计划

所属本科专业类

所属学科门类

1

财政学

20

财政学类

经济学

2

税收学

20

财政学类

3

金融学

20

金融学类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

经济与贸易类

5

经济学

20

经济学类

6

经济统计学

20

经济学类

7

行政管理

20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8

工程管理

20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9

会计学

20

工商管理类

10

财务管理

20

工商管理类

11

工商管理

20

工商管理类

12

市场营销

20

工商管理类

13

法学

40

法学类

法学

14

英语

30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注:1.最终计划数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下达数据为准;2.学费收费标准按我校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简章发布之日起52611:00登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系统,按提示逐项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佐证材料提交,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二)上传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报名材料拍成照片(须为jpggif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系统打印后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面);

3.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正面白底或蓝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图像文件大小在1M以内JPG格式);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截止前,如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可上传学生证原件信息页或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专业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主动放弃。

、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上级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时间:526

准考证打印:  5279:00开始

五、测试安排

通过初审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综合笔试。

(一)测试时间:拟定528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测试形式:综合笔试,满分120分。

(三)笔试内容包含(1)大学语文(分值占40分,参考书目:大学语文,王步高,南京大学出版社);2)英语(分值占40分,参考书目:新编大学英语综合教程第23册(第版),何莲珍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3)综合(分值占40分,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以及对政治、时事、国情、经济历史等综合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六、志愿与录取

(一)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中,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依据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录取。

(三)若考生分数相同时,先后按大学语文成绩、英语成绩、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优先权视为一致。

(四)录取时间:6月底前完成预录取。

七、入校管理

(一)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再享受学校本科生准入准出等转专业政策。

(四)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附则

(一)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55748087557456

招生咨询邮箱:zsb@z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zufe.edu.cn

报名网址:https://dexw.zufe.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预通知内容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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